本报讯手指被堵截,承包商拒不付出后期医治费用和工伤补偿,来自荣昌的民工郭汝佳愤慨之余欲将江苏大兴修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修建公司补偿正在修建的解放碑聚富城三期工程楼。
据郭汝佳介绍,5月27日,他在工地用电锯锯木板时不小心被圆盘锯堵截右手食指,花掉医疗费一万余元。承包商以郭违规操作未轨为由,回绝认定是工伤。
江苏大兴修建有限公司蒋宝章主任说,该工程已承包给乙方。依照《工程劳务合同》中“如因乙方本身问题导致的损伤,由乙方自行承当相应的职责”的规则,中兴公司不应对郭担任。
乙方担任人林木森则称,木匠在操作前现已签定了安全协议。依规则,60厘米的木板应该由两个人锯,可是郭汝佳自己违规操作,且手指受伤不是在锯木板的时分,而是在取木板时,因而不能算作工伤。“给他付出医药费已是穷力尽心,一般一个手指只医四千元左右,而他现已医了一万多。原本应该扣掉他五月份的薪酬,可是忘记了。六月份由于他没有做工也就没有薪酬。”
重庆田野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以为,如两边已构成雇佣联系,工伤不因职工的过错而被否决。